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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青岛市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经初步审查、专家评审和市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工业转型升级理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策等规范程序,兹拟对由青岛海尔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发起设立的青岛海创工业互联网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注册为准)进行入股谈判、参股合作。特此公示,期限7天。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公示期内的基金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提出。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地址及电话等;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如需保密,敬请说明。
联系人:吕莎
电话:0532-66750586
青岛市市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中心
2020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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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2020-1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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